2024-04-17
4月16日,“海关发布”微信公众号发布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(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)》。
内容如下:
根据风险评估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解除原农业部、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。
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2024年4月16日
从历史数据来看,2001年以后我国没有进口德国牛肉,但是从其他欧洲国家进口牛肉情况来看,德国牛肉给我们的肉牛市场带来进一步冲击有限,更多是情绪性。